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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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属于一类称为内皮素受体拮抗剂的药物。它通过抑制内皮素受体的作用,阻断血管收缩信号的传递,使得肺动脉血管舒张和扩张。此外,波生坦还抑制肺动脉血管内壁的增生,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波生坦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情况下,医生会根据患者的体重和疾病严重程度来确定适当的剂量。该药通常以片剂的形式口服,每日应分两次服用。初始剂量一般较低,然后根据患者的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最佳疗效。患者在服用波生坦期间,应定期复查,以监测疗效和副作用。
波生坦作为一种强效药物,它的使用也伴随着一些不良反应。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面部潮红、胆汁淤积和水肿。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肝功能异常、低血压和贫血等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在使用波生坦之前,医生通常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保其适合使用该药。
除了副作用之外,波生坦还有一些禁忌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严重肝脏疾病或对该药物过敏的患者均不能使用波生坦。此外,使用波生坦期间应避免同时服用一些特定药物,例如强力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和某些抗凝药物。
总的来说,
波生坦是一种对肺动脉高压患者非常有效的药物。通过扩张和放松肺动脉血管,减轻心脏的负担,波生坦可以缓解患者的症状,提高其生活质量。然而,该药物的使用需要合理控制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疗效和副作用,才能确保安全有效地治疗肺动脉高压。因此,在使用波生坦之前,患者应咨询专业医师,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该药物,并遵循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