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普龙
生产厂家:德国拜耳(Bayer)
功能主治:甾体抗雄激素药物,用于前列腺癌多毛症男性乳腺癌等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一般治疗从1片bid开始,需要时可增加到2片bid,或甚至短期内2片tid。 药物应在饭后用少量液体吞服。 当达到满意效果时,应试用最低可能剂量维持疗效,常常每日2次,每次半片即已足够。 建立维持量或停止用药时,不应突然而应逐渐减量,间隔数周将每日剂量减少1片或最好半片。 为了稳定治疗作用,必须延长使用本药一段时间,如果可能,同时采用心理治疗方法。 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睾丸切除术后为消除肾上腺皮质雄激素的作用:每次2片,每日1-2次(即100-200mg)。 未行睾丸切除术:每次2片,每日2-3次(即200-300mg)。 症状改变或减轻后,不应改变或中断治疗剂量。 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LH-Rha)治疗时,为减少男性性激素的初始增加:开始时单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2次(即200mg)5-7天,继之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2次(共200mg),与一种LH-Rha同时使用,共3-4周。 为消除在LH-Rha治疗时肾上腺皮质雄激素的作用:连续抗雄激素治疗,服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1-2次(即100-200mg)。 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雄激素依赖性严重脱发,最终导致秃顶(重度雄激素性脱发),常伴有重度痤疮及/或皮脂溢。 育龄妇女治疗宜在月经周期第1天开始(即出血的第1天),只有闭经妇女可以立即开始药物治疗。 这种情况下治疗的第1天被视作周期的第1天,按下列推荐用法常规观察。 在周期的第1-10天,每天餐后用水吞服2片本药,此外,这些妇女还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制剂,如从月经周期的第1-21天,每天服用1片口服避孕药,以提供必要的避孕保护作用并稳定月经周期。 接受周期性联合治疗的妇女,应于每天的固定时间服药。 若超过固定服药时间12小时,则本周期的避孕效果可能降低,但是本药与口服避孕药仍应按说明继续服完,以避免本周期提早出血。 遗漏的药片可忽略,但在周期的余下时间内应加用非激素的避孕方法(安全期法及测量体温法除外)。 服药21天后有停药7天的观察期,在此期间会发生撤退性出血,在第一疗程开始的整4个星期后,亦即同一个星期几,开始下一周期的联合治疗而不论出血是否停止。 如果在停药期间未发生出血,应进行必要的诊断检查。 临床症状改善以后,可以在联合治疗的头10天内将本药的每天剂量减少至1片或半片,可能单独使用口服避孕药已足够。 绝经后或行子宫切除术的患者可以单独使用本药。 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该药的平均用量应为每日1次,每次1至半片,共21天,继之停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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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普龙是一种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疾病的药物,尤其常见于治疗男性激素相关疾病,如男性脱发、面部胡须增生、早发性青春痘等。色普龙的有效时间因病种不同而异,且仅在指导下使用才能达到更好的疗效。
颜色、规格、单次用量等
色普龙的颗粒或者片剂,分别为5毫克或10毫克规格,成人用药单次剂量一般为50-100毫克。一些特异性疾病如转性或阴道出血等剂量和用法需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使用方法
如何使用色普龙可以参照以下指导,但因人身体差异,还需医师个性化指导。
1、正常情况下,每天一次口服,一次服用50-100毫克的药物;
2、对于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疾病,可根据医嘱在月经周期第1天至第5天每天口服50-100毫克药物;
3、需要先通过口服其他黄体酮制剂预处理的病人,开始服
色普龙前需等待7天,每天服用10毫克。
使用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肾上腺皮质功能异常、乳腺或子宫内膜癌症患者不宜使用
色普龙。
2、医师处方医嘱下使用。
3、对
色普龙过敏者忌用。
4、药量过大易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乳房胀痛等不良反应,如有过敏反应需要就医并停止药物。
总之,药物使用应注意,必须严格按照医嘱使用,避免自我调整用量等行为。色普龙在医生的指导下,一般情况下,服用一段时间后会有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