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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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是一种常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肺动脉高压是一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波生坦的正确使用对于患者的病情恢复和预后至关重要。在使用波生坦之前,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需要谨记。
首先,使用波生坦前,患者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医生会评估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确保患者适合使用波生坦。例如,患有肝功能受损、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有乙肝或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不适合使用波生坦。因此,在使用波生坦之前,患者必须与医生详细咨询并告知自己的病史,以确保药物使用的安全性。
其次,患者在使用
波生坦期间必须遵守医生的处方和建议。波生坦的使用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来进行,不得私自调整药物剂量或停止使用。通常情况下,剂量逐渐增加,以适应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药物的反应。患者需要定期复诊,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调整波生坦的剂量和使用方案。
此外,患者在使用
波生坦期间需要注意某些可能的副作用。波生坦可能会引起头痛、胃部不适、恶心、皮疹、嗜睡等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及时告知医生,遵从医生的建议。此外,如果患者在使用波生坦期间发生心脏骤停、呼吸困难、眩晕、四肢肿胀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就医,寻求紧急治疗。
最后,患者在使用波生坦期间应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饮酒以及缺乏运动,可能会拖慢治疗的效果。因此,患者应戒烟、限制饮酒,遵循医生推荐的饮食并适量进行运动。这样可以帮助波生坦发挥更好的疗效,减缓病情的进展。
总之,使用波生坦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患者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要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患者适合使用波生坦。其次,要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来使用波生坦,不得擅自调整剂量或停药。同时,患者需要密切关注可能的副作用,并及时向医生报告。最后,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只有将这些注意事项付诸实践,患者才能更好地应对肺动脉高压,并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