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普龙
生产厂家:德国拜耳(Bayer)
功能主治:甾体抗雄激素药物,用于前列腺癌多毛症男性乳腺癌等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一般治疗从1片bid开始,需要时可增加到2片bid,或甚至短期内2片tid。 药物应在饭后用少量液体吞服。 当达到满意效果时,应试用最低可能剂量维持疗效,常常每日2次,每次半片即已足够。 建立维持量或停止用药时,不应突然而应逐渐减量,间隔数周将每日剂量减少1片或最好半片。 为了稳定治疗作用,必须延长使用本药一段时间,如果可能,同时采用心理治疗方法。 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睾丸切除术后为消除肾上腺皮质雄激素的作用:每次2片,每日1-2次(即100-200mg)。 未行睾丸切除术:每次2片,每日2-3次(即200-300mg)。 症状改变或减轻后,不应改变或中断治疗剂量。 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LH-Rha)治疗时,为减少男性性激素的初始增加:开始时单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2次(即200mg)5-7天,继之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2次(共200mg),与一种LH-Rha同时使用,共3-4周。 为消除在LH-Rha治疗时肾上腺皮质雄激素的作用:连续抗雄激素治疗,服用本药每次2片,每日1-2次(即100-200mg)。 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雄激素依赖性严重脱发,最终导致秃顶(重度雄激素性脱发),常伴有重度痤疮及/或皮脂溢。 育龄妇女治疗宜在月经周期第1天开始(即出血的第1天),只有闭经妇女可以立即开始药物治疗。 这种情况下治疗的第1天被视作周期的第1天,按下列推荐用法常规观察。 在周期的第1-10天,每天餐后用水吞服2片本药,此外,这些妇女还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制剂,如从月经周期的第1-21天,每天服用1片口服避孕药,以提供必要的避孕保护作用并稳定月经周期。 接受周期性联合治疗的妇女,应于每天的固定时间服药。 若超过固定服药时间12小时,则本周期的避孕效果可能降低,但是本药与口服避孕药仍应按说明继续服完,以避免本周期提早出血。 遗漏的药片可忽略,但在周期的余下时间内应加用非激素的避孕方法(安全期法及测量体温法除外)。 服药21天后有停药7天的观察期,在此期间会发生撤退性出血,在第一疗程开始的整4个星期后,亦即同一个星期几,开始下一周期的联合治疗而不论出血是否停止。 如果在停药期间未发生出血,应进行必要的诊断检查。 临床症状改善以后,可以在联合治疗的头10天内将本药的每天剂量减少至1片或半片,可能单独使用口服避孕药已足够。 绝经后或行子宫切除术的患者可以单独使用本药。 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该药的平均用量应为每日1次,每次1至半片,共21天,继之停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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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治疗前列腺癌方面,
色普龙通常是与其他治疗手段相结合使用的。具体的用量因人而异,根据临床医生的建议,一般的剂量范围是100毫克至200毫克每天。然而,在使用色普龙期间,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血液指标,以便及时调整用量。
对于多毛症的治疗,色普龙通常是通过口服片剂的方式进行。每天用量一般为50毫克至100毫克,每天分为两次服用。当然,随着治疗的进行,用量可能会有所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在男性乳腺癌的治疗中,色普龙被作为一种辅助治疗药物使用,通常与手术、放疗和化疗相结合。剂量方面,一般每天服用50毫克至100毫克的色普龙,直到患者的病情得到控制或医生建议停药。
对于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的调节,
色普龙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药物。每日的剂量因病情而异,一般为50毫克至150毫克,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生确定。通常,治疗开始时,用量会较低,然后根据疗效调整用量。
在使用色普龙的过程中,患者还应该密切关注药物的副作用,如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等,及时向医生反馈。此外,色普龙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年轻女性在使用色普龙时要注意避孕,以防止药物对胎儿或婴儿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
色普龙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疗药物,在前列腺癌、多毛症、男性乳腺癌和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每次使用的用量需要根据具体病情和个体差异来确定,因此,在用药期间,患者应该密切遵循医生的建议,并及时向医生反馈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