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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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龙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激素,主要成分是奥曲肽(octreotide)。奥曲肽是体内的一种类似于胰岛素的激素,通过与细胞表面的受体结合,能够抑制多种体内激素的分泌,从而发挥治疗作用。因此,善龙被认为是一种靶向药物。
靶向药物是根据疾病的特定靶点来设计的药物。它们通过特异性地与肿瘤细胞表面的受体结合,从而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和分裂,减少肿瘤的体积。
善龙通过与细胞表面的受体结合,可以抑制多种荷尔蒙的分泌,使肿瘤细胞停止生长和繁殖,从而达到治疗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以及胰岛素瘤的效果。
此外,善龙还可以通过抑制肿瘤引起的血管新生,减少肿瘤供血,从而阻止肿瘤的生长和扩散。这也是善龙作为一种靶向药物的另一个重要作用。
然而,尽管
善龙被归类为靶向药物,但因为它是一种合成激素,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化疗药物。化疗药物通常是指那些通过抑制或杀死体内异常细胞来治疗疾病的药物。善龙通过减少体内激素的分泌,抑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因此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化疗药物。
总的来说,善龙既是一种靶向药物,也可以视为一种化疗药物。它通过与细胞表面的受体结合,抑制激素的分泌和肿瘤的生长,从而达到治疗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以及胰岛素瘤的效果。然而,具体的治疗效果和使用方法请遵循医生的指导,以确保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