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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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龙可以异地报销吗?
善龙(Sandostatin LAR)是一种常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和胰岛素瘤等疾病的药物。它属于一类被称为“生长激素抑制剂”的药物,可以通过抑制体内的生长激素释放,从而减轻与这些疾病相关的症状和并发症。
那么,
善龙可以异地报销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医保的相关政策。在大多数情况下,异地报销是可以的,但具体是否能够报销以及报销比例如何,还要看医保政策的规定。
根据《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善龙的报销限制主要与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对于需要使用善龙治疗的患者来说,如果他们所在的医院没有定点医疗机构,则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异地报销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患者需要持有自己所在地社保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指定的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病历、病情资料和身份证明等材料,以便医院进行诊断和开具处方。
其次,患者在指定医院购买了
善龙药物后,需要向医院申请开具“门诊费用结算凭证”。凭借该凭证,患者可以按照自己所在地的医保政策进行费用报销。
最后,患者收集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如处方、购药发票、结算凭证等,并按照自己所在地医保政策的要求进行报销。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报销比例,则需要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的相关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医保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异地报销操作步骤和报销比例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异地报销之前,患者最好事先了解自己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并与当地医院和医保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可以顺利进行报销。
总之,善龙可以异地报销,但具体是否能够报销以及报销比例如何,还需根据患者所在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在进行异地报销之前,患者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并与当地医院和医保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以确保可以顺利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