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术后至少28天,伤口完全愈合之前,不要使用ZIRABEV。
1.转移性结直肠癌
ZIRABEV贝伐珠单抗与基于氟尿嘧啶的静脉化疗联合使用时的推荐剂量为:
每2周静脉推注5 mg / kg,并联合推注-IFL;
每2周静脉注射10 mg / kg,并联合FOLFOX4。
在一线贝伐珠单抗方案进展的患者中,每2周静脉注射5 mg/kg,或每3周静脉注射7.5 mg/kg,并联合氟吡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吡嘧啶-奥沙利铂化疗。
2.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mg /kg,并联合卡铂、紫杉醇使用。
3.复发胶质母细胞瘤
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mg /kg。
4.转移性肾细胞癌
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并与干扰素联合α使用。
5.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mg /kg,与紫杉醇、顺铂联合使用,或与紫杉醇、托泊替康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