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有报道,本品治疗的患者有明显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减少,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
在动物实验中显示,c-Abl酶抑制剂能引起心肌细胞的强烈反应.大鼠的致癌性试验中,已有心肌疾病的报道。
因此,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应用本品治疗的老年患者或有心脏疾病史的患者,应首先测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在治疗期间,患者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2、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
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
3、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
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肝功能衰竭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暴露量可能会增加。
4、肝功损害者慎用本品。
5、严重肝功能衰竭者在认真进行风险-效益比评估后,才能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应谨记GIST患者可能有肝转移,从而增加肝功能的损害。
曾有一位常规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治疗发热的患者死于急性肝衰竭。
尽管准确的死因目前尚不知,同时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和对乙酰氨基酚时需谨慎。
6、伊马替尼与大剂量化疗药合用时,已观察到一过性的肝毒性,患者转氨酶升高并出现高胆红素血症。
化疗合用伊马替尼时,可能引起肝功能不全.要注意监测肝功。
7、同时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和CYP3A4诱导剂可显著降低伊马替尼的总暴露量,因此增加潜在治疗失败的危险。
因此应避免甲磺酸伊马替尼与CYP3A4诱导剂合用。
8、大约有2.5%新诊断CML患者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时发生严重水潴留(胸水、水肿、肺水肿、腹水和浅表浮肿),因此建议定期监测体重。
应仔细评价体重的增加,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支持治疗。
特别是儿童患者,水潴留可能不出现可以识别的水肿。
9、水潴留可以加重或导致心衰,目前尚无严重心衰患者(按纽约心脏学会分类法的Ⅲ~IV级)临床应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经验,对这些患者用本药要谨慎,青光眼的患者也应慎用。
10、已证实某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HES)伴有心脏损害的患者,出现心源性休克/左心室功能紊乱与使用伊马替尼有关。
据报道,可以通过全身使用类固醇激素、循环支持治疗和暂时停用伊马替尼使病情改善。
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及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可能与高嗜酸性粒细胞浓度有关。
因此应考虑对HES/CEL的患者,MDS/MPD或高嗜酸性粒细胞引起SM的患者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及血清肌钙蛋白的测定。
如果出现任何一项测量结果异常,应预防性的使用全身类固醇治疗(1-2㎎/kg)1-2周,并同时使用伊马替尼进行治疗。
11、在GIST临床试验中,报告有8例患者(5.4%)出现胃肠道出血和4例患者(2.7%)出现肿瘤内出血。
根据肿瘤的部位不同,肿瘤内出血可能发生在腹腔内,也可能发生在肝内。
这类患者的肿瘤内出血也有可能表现为胃肠道出血,因此,在治疗开始阶段应监测患者的胃肠道症状。
12、肿瘤溶解综合症
使用伊马替尼的患者已报告有肿瘤溶解综合征的病例。
在使用伊马替尼治疗前,纠正临床上显著脱水的情况并对高尿酸水平进行纠正。
13、乙肝病毒再激活
乙肝病毒(HBV)慢性携带者在接受BCR-ABL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L)如伊马替尼,可能会发生HBV再激活。
在治疗前,检测时尚又存在以乙肝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