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肺:10%-23%的用药患者可出现肺毒性,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胸痛、肺部啰音等,导致非特异性肺炎和肺纤维化,甚至快速死于肺纤维化。
用药400mg的患者,肺功能失常发生率约为l0%,l%~2%患者死于肺纤维化;
用药500mg以上的患者死亡率可达3%~5%。
应随时注意肺部纤维化,尤其注意肺活量、一氧化碳扩散容积、动脉内氧气分压等指标、胸部放射科照片检查,当发现肺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的对症治疗。
老年病人和心肺机能不良的病人,应特别注意,要减少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皮肤毛发:可引起手指、脚趾、关节处皮肤肥厚和色素沉着,引起趾甲变色脱落、脱发。
血液系统:本品引起骨髓抑制作用较轻微。
心脏:本品可能引起心电图改变、心包炎症状,但可自然消失,无长期的心脏后遗症。
肝:本品可能引起肝细胞脂肪浸润伴肝肿大。
消化道:少数患者有食欲缺乏、恶心,少见呕吐、腹泻、口腔炎及口腔溃破。
坏死引起出血:治疗期间可出现肿瘤坏死引起出血,应特别注意。
口腔炎:用药量达至l50mg(效价)时,有时可出现口腔炎,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静脉炎:长期静脉用药,可出现注射部位周围静脉壁变硬,此时应改成肌肉注射;
反复肌肉注射会引起局部硬结,应经常改变注射部位。
其它:约l/3患者于用药后3-5小时可出现发热,一般38℃左右,个别有高热,常在几小时后体温自行下降。
还可出现肿瘤局部疼痛、头痛、头部沉痛感、恶性腹泻、残尿感、药物皮疹,偶见过敏性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