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不要用伊立替康脂质体替代含有伊立替康盐酸盐的其他药物。
在亚叶酸和氟尿嘧啶之前使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1、伊立替康脂质体的推荐剂量为70 mg/m2,每2周静脉注射90分钟以上。
2、对于已知UGT1A1*28等位基因纯合子的患者,推荐的每两周起始剂量为50 mg/m2,静脉注射超过90分钟。
在随后的周期中将耐受剂量增加到70 mg/m2。
3、对于血清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的患者,没有推荐剂量的伊立替康脂质体。
4、在注射伊立替康脂质体前30分钟使用皮质类固醇和止吐药进行预防。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毒性标准第4.0版 | 发生 | 接受70 mg/m2的患者的伊立替康脂质体调整 | UGT1A1*28纯合子的患者,既往未增加到70 mg/m2 |
3级或4级不良事件 | 暂时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开始时使用洛派丁胺治疗任何严重程度的迟发性腹泻。
对于任何严重的早发腹泻,静脉或皮下阿托品0.25至1mg(除非临床禁忌)。
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恢复至: |
第一次 | 50 mg/m2 | 43 mg/m2 |
第二次 | 43 mg/m2 | 35 mg/m2 |
第三次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间质性肺病 | 第一次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过敏反应 | 第一次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停用伊立替康脂质体 |
准备
1、从小瓶中提取计算出的固体物体积。
稀释500 mL 5%葡萄糖注射液,USP或0.9%氯化钠注射液,USP,并通过温和的反转混合稀释后的溶液。
2、保护稀释后的溶液,避免光照。
3、稀释溶液在室温下保存4小时内,或在冷藏条件下保存24小时内[2ºC至8ºC(36ºF至46ºF)]。
给药前允许稀释溶液到室温。
4、不要冷冻
输液
静脉注射稀释后的溶液90分钟以上。
不要使用内联过滤器。
丢弃未使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