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K 检测
本品必须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服用本品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评估结果。
剂量及给药方法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25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空腹或与食物同 服。 如果观察到临床获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本品1次,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 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剂量调整 如果患者出现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第4.03 版) 规定的严重程度为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需按表1方法调整剂量,本品的起始剂量为225mg 每日一次;首次减量至200mg每日一次;第二次减量至150mg每日一次:
剂量减少指南参见表1。
特殊人群
无需因患者年龄、体重、性别和吸烟状态进行剂量调整。
肝功能损害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尚不明确。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中重度或终末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