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 125 mg(1 片),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食物可能明显增加药物的吸收(见【药代动力学】)。
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时,可暂停(1~2 周)用药直至症状缓解或消失;随后恢复每次 125 mg(1 片),每天三次的剂量;对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低于 100 IU/L]的患者可继续服药但应密切监测;对氨基转移酶升高比较明显(ALT 及 AST 在 100 IU/L 以上)的患者,可暂停给药并密切监测氨基转移酶,当氨基转移酶恢复(ALT 及 AST 均低于 100 IU/L,或正常)后可恢复给药(见【不良反应】)。
目前尚无针对特殊人群包括老年、儿童、孕妇或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研究结果。
对在不同年龄和性别等患者血药浓度资料分析结果显示患者的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和性别等因素的影响(见【老年用药】),故不推荐根据年龄和性别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