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进行静脉推注或丸注。
胃癌
单独用药:按照患者体重10毫克/千克,每2周静脉滴注至少一小时。
与紫杉醇联合给药:按照患者体重10毫克/千克,每2周静脉滴注至少一小时。紫杉醇每周都需要用药,联合给药时,要先用雷莫卢单抗,再用紫杉醇。
当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时,停止用药。
结肠直肠癌
在伊立替康方案前,每两周按照8毫克/千克的用药量静脉注射60分钟以上。
术前用药
每次注射雷莫卢单抗前,对病人注射组织胺H1拮抗剂(如盐酸苯海拉明)。
对于出现了一级或二级注射反应的病人,要在注射前对病人使用地塞米松(或同等)和对乙酰氨基酚。
出现副反应时的剂量调整
当出现一级或者二级注射反应时,减慢一半滴注速度;
当出现三级或四级注射反应时,永久停止用药;
当出现严重高血压时,中断用药直到血压得到控制;
若高血压无法用降血压药控制时,永久停止用药;
当出现尿蛋白时,若24小时内尿蛋白量超过2克,停止用药。
再次开始用药需要遵循下述剂量
若患者需要进行有创手术,为防止出现伤口愈合并发症,需要伤口完全愈合。
当出现动脉栓塞事件或胃肠穿孔或三级四级出血情况时,永久停止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