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乙型肝炎
(1)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
(2)患者不能处于肝病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必须经过血清标志物(转氨酶升高、HBsAg,HBV DNA)确诊,通常也需获取组织学证据。
2.慢性丙型肝炎
(1)本品适用于治疗之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
(2)患者必须无肝脏失代偿表现,慢性丙型肝炎须经血清标记物确证(抗 HCV 抗体和 HCV RNA)。
(3)治疗本病时本品最好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
(4)在对利巴韦林不耐受或禁忌时可以采用本品单药治疗,尚未对转氨酶正常的患者进行本品单药治疗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