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开始 VEOZAH 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使用 VEOZAH 期间,在开始治疗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随访血液检查 [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2、口服一片 45 mg VEOZAH 片剂,每日一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3、用液体送服VEOZAH,整粒吞服。请勿切割、压碎或咀嚼片剂。
4、VEOZAH 口服给药,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给药。如果漏服一剂 VEOZAH 或未在常规时间服用,则尽快给予漏服的剂量,除非距下一次计划给药不到12小时。第二天恢复常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