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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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曲肽(Octreotide)善龙的药物禁忌说明,奥曲肽(Octreotide)的禁忌症包括:1.对奥曲肽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禁用。3.肾、胰腺功能异常和胆石症患者慎用。
奥曲肽(Octreotide)善龙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物。它对于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和胰岛素瘤等疾病具有重要的疗效。正如其他药物一样,奥曲肽也有一些禁忌症,需要患者和医生注意。以下是关于奥曲肽善龙药物禁忌的说明。
1. 药物过敏史
若患者在治疗奥曲肽善龙之前曾经对奥曲肽或其他类似药物表现出过敏反应,如荨麻疹、皮肤瘙痒、呼吸困难等,则应禁用奥曲肽善龙。过敏反应可能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状况,因此,避免使用这类药物是非常必要的。
2.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奥曲肽善龙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使用奥曲肽善龙的患者,特别是已经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在医生监督下进行治疗。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或使用其他治疗方法。
3. 胰腺炎
奥曲肽善龙在治疗胰高糖素瘤和胰岛素瘤等疾病时非常有效。对于已经患有胰腺炎的患者来说,使用奥曲肽善龙可能会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因此,在出现胰腺炎症状或已经确诊为胰腺炎的情况下,患者应避免使用奥曲肽善龙。
4. 妊娠和哺乳期
关于奥曲肽善龙在妊娠和哺乳期的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评估。截至目前,尚无足够的数据证明奥曲肽善龙的安全性。因此,对于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应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使用该药物。如果确实需要治疗,医生会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整体状况,来综合考虑给予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虽然奥曲肽善龙在多种疾病的治疗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应避免使用这种药物以避免可能的不良反应。在开始使用奥曲肽善龙之前,患者应向医生详细报告个人的病史和过敏史,并遵循医生的建议和处方剂量来进行治疗。只有通过合理使用药物,患者才能获得最佳疗效,减少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