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查看详情
奥曲肽(Octreotide)善龙医保报销比例,奥曲肽(Octreotide)已纳入医保报销。报销类别:医保乙类。各地区的相关政策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在40%~60%之间。
奥曲肽(Octreotide)是一种用于治疗一系列内分泌相关疾病的药物,包括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以及胰岛素瘤等。如何能够获得医保对于奥曲肽的报销比例是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1. 奥曲肽在肢端肥大症中的应用
肢端肥大症是一种内分泌疾病,其特征是患者出现肢端肥大、面部扩张以及其他多种症状。奥曲肽作为一种生长抑素类似物,可用于控制体内生长激素的分泌,减轻病情。对于肢端肥大症患者而言,奥曲肽的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
2. 奥曲肽在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和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中的应用
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是一些罕见的神经内分泌肿瘤,它们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各不相同。奥曲肽在这些疾病中的应用是通过抑制生长激素和其他神经肽的释放,从而减轻患者的症状,控制疾病进展。
3. 奥曲肽在胰岛素瘤中的应用
胰岛素瘤是一种胰腺内分泌肿瘤,其主要症状是低血糖。奥曲肽作为一种抑制胰岛素分泌的药物,可以帮助控制胰岛素瘤患者的血糖水平,改善临床症状。
4. 奥曲肽的医保报销比例
关于奥曲肽善龙医保报销比例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疗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的不同,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变化。
总结起来,奥曲肽善龙是一种有效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以及胰岛素瘤等疾病的药物。对于奥曲肽的医保报销比例,应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得确切信息,以了解在特定情况下的报销比例和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