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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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司来帕格(Bosentan)是一种治疗肺动脉高压的口服药物。它属于内皮素受体拮抗剂,通过抑制血管收缩和增强血管扩张来降低肺动脉的压力,从而改善患者的症状和生活质量。
肺动脉高压(PAH)是一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通常由肺动脉内皮细胞功能紊乱引起。病人的肺动脉内膜通常较厚,这会导致肺动脉的收缩和压力升高,从而导致心脏负荷过重,最终导致心功能失代偿。
波生坦司来帕格通过阻断内皮素受体,可以降低肺动脉内皮细胞产生的内皮素,从而抑制血管收缩及增强血管扩张,减少患者的症状和心脏压力。
波生坦司来帕格的疗效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例如,一项对770名PAH患者的随机多中心对照试验表明,治疗3个月后,波生坦司来帕格组的6分钟步行距离增加了50米(与安慰剂组相比);且病情恶化时间延长了近三倍。此外,波生坦司来帕格的心功能改善更具有持续性,能够稳定患者的心脏状况。
当然,
波生坦司来帕格也有一些不良反应需要注意。例如,头痛、咳嗽、乏力、呕吐和水肿等。在使用过程中,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生命体征监测,避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对治疗产生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波生坦司来帕格是一种有效的治疗PAH的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身体状况等综合因素来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同时,患者也应密切关注自身病情的变化,及时与医生沟通,以便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