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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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善龙(Sandostatin LAR)的医保报销比例从30%提高至50%,这一消息对于患者和医生来说是一个喜讯。那么,善龙是什么药物?它的作用是什么?为什么能够对患者产生如此重要的作用?
善龙是一种来自瑞士诺和诺德公司的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胰岛素依赖性肝癌、神经内分泌肿瘤等疾病。它的作用是通过抑制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分泌,缓解症状、控制疾病的进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对于像胰岛素依赖性肝癌这样的疾病,善龙可谓是治疗的重要药物之一。
此次善龙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对于患者和医生来说有什么意义呢?首先,能够让更多的患者受益。如果一个药物的价格高昂,往往会使很多患者难以承受,这也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但是,如果医保报销比例足够高,那么就会减轻患者的负担,让更多的患者能够进行治疗,这对于缓解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是非常有利的。
除此之外,
善龙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还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如果一个药物没有得到充分的医保报销,那么医生可能会尝试其他治疗方案,而患者可能因此无法获得最佳的治疗。但是,如果医保报销比例充分,那么医生的治疗选择可能更加针对个体患者的病情及喜好,并且能够更加充分地考虑患者的利益。
此外,善龙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也可以为推进“创新药物”的发展提供现实的支持。在医药研发领域,尤其是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需要高额的研发成本和很长的研发周期,而说服监管机构以至医保部门为患者提供充足的报销比例往往也是个重要的挑战。然而,如果医保报销比例得到加大,那么就会直接为之后的药品研发提供积极的支撑和助力,促使更多的药品如善龙这样得到充分的奖励和保障。
总之,
善龙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对于患者和医生来说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它不仅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升药品研发的创新活力,让更多患者能够受益。相信这样的进步,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