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
*以上适应症在中国是基于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
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中国患者的长期临床获益。
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本品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本品联合紫杉醇和顺铂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