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治疗晚期上皮来源的卵巢癌的一线治疗以及其他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
2、本品还适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和头颈部鳞癌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本品仅供静脉使用。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初治患者,推荐剂量为 400mg/m2,单剂静脉输注 15-60 分钟,慢速输注,不可快速输注
2、前一个疗程后 4 周和/或中性粒细胞计数≥2000/mm3 及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方可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3、 存在危险因素的患者如以往有过骨髓抑制治疗史、一般状况差(ECOG-Zubrod2 -4 或卡氏评分<80)的患者,建议减少本品初始剂量的 20~25%
4、对 65 岁以上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体质情况,调整初始剂量及随后治疗剂量。 建议在初始疗程中,每周测定外周血细胞计数,判断血细胞减少的最低点,以便调整下一疗程的剂量
剂量调整
1、肾功能损害患者
肌酐清除率<60ml/分 患者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增加,使用下述本品推荐剂量时,严重的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一般在 25%左右:
肌酐清除率基线值初始剂量(第 1 天)
41-59ml/min250mg/m2
16-40ml/min200mg/m2
肌酐清除率<15ml/分 的患者尚无足够的资料允许使用推荐剂量
联合治疗
1、本品与其他骨髓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根据治疗方案和计划调整剂量
2、公式计算法计算卡铂剂量
①计算本品初始剂量的另外一种方法是根据患者治疗前肾功能的状况得到的数学公式法,与常规的体表面积计算相比,公式法最大限度规范了因肾功能差异引起的变化,避免了剂量不足(患者的肾功能高于正常)或过量(肾功能低于正常)
②以下是 Calvert 提出的公式,是根据患者的肾小球滤过率(GFR,ml/min)和设定的卡铂的 药时曲线下面积(mg/ml•min)计算卡铂的给药剂量,在 Calvert 的研究中,肾小球滤过率是以51Cr-EDTA 方法测定
③Calvert 计算卡铂剂量公式
总剂量(mg) = 设定 AUC×(GFR+25) 总剂量(mg) =设定药时曲线下面积×(肾小球滤过率+25)
注意:根据公式计算卡铂的剂量是总剂量,而不是每平方米的剂量
用法
①本品可进一步用 5%葡萄糖或 0.9%氯化钠稀释到浓度为 0.5mg/ml 的溶液,依照上面的方法稀释后的药液,室温中保持 8 小时稳定,冷藏(4℃)中保持 24 小时稳定
②在稀释或给药时,本品不能接触含铝的针头或静脉输注装置,铝与本品会产生沉淀反应和/或降低效价
③应当执行正确操作和处置抗癌药物的规范,为减少皮肤暴露于药品的危险性,在操作时一定要戴隔离手套,这些操作包括发生在临床病房、药房、药库和家庭医疗场所的所有操作:打开包装检查、设备间转送、剂量配制和给药的过程,任何时候使用抗癌药物都必须小心,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操作人员暴露于药品,操作时要使用恰当的器具如戴手套及操作后用肥皂和清水洗手
④在稀释或给药时,本品不能接触含铝的针头或其他器械,铝与本品会产生沉淀反应和/或降低效价
不良反应
血液系统毒性
骨髓抑制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是剂量依赖性的
一般而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恢复到正常后才能重复本品的治疗
肾脏毒性
在常规剂量下,肾毒性并非是剂量限制性,且不需要采用如补液和/或利尿等预防措施
因此肌酐清除率<60ml/min 的患者应当减少本品的剂量,本品大剂量应用时(剂量高达推荐的单次剂量的 5 倍或以上)可致严重的肾功能受损
胃肠道毒性
恶心和/或呕吐常在给药后 24 小时内停止,给予止吐药有效,亦可预防,延长本品的给药时间(连续 5 天持续滴注) 比单剂量间歇用药的呕吐发生率低,当本品与其他有呕吐作用的药物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时,发生呕吐的可能性较大
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红斑、紫癜、瘙痒、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和低血压
耳毒性
1%的患者出现了临床上显著的耳毒性
神经毒性
用本品治疗后,外周神经病变的发生率为 4%,多数病例限于感觉异常和深腱反射减低
肝毒性
肝功能基线值正常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出现肝功能轻、中度改变,本品大剂量应用时(剂量高达推荐的单次剂量的 5 倍或以上)可 致严重的肝功能受损
电解质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报导血清中的电解质如钠,钾,钙和镁降低的发生率分别为 29%,20%,22%和 29%
注射部位反应
上市后监测中曾报告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包括红肿和疼痛。坏死、蜂窝织炎、烧 灼感和外渗所致皮疹也有报道
致突变性和致癌性
未对卡铂的致癌性进行研究,但曾报告类似作用机制和致突变的化合物具有致癌作用
其他
1、其他与本品治疗有关的毒性包括味觉改变(罕见,1%)、脱发(3%)、衰弱(8%), 非感染或过敏引起的发热、寒战,脱发和衰弱在卡铂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时更常见
2、 呼吸系统、心血管、粘膜、泌尿生殖系、皮肤和肌肉、骨骼的副作用发生率<5%, 心血管病变死亡(心衰、栓塞、脑血管意外)的发生率<1%
3、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罕见报导,作为上市后监测的一部分也报告了肿瘤溶解综合征、不适、脱水和口腔炎
禁忌
1、本品禁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严重骨髓抑制患者
2、禁用于对本品和其他含铂类化合物曾有过敏史的患者
3、禁用于出血性肿瘤患者
4、禁用于孕妇和哺乳妇女,一般禁用于儿童患者
贮存方法
遮光,密封,干燥处室温保存
适用人群
成人。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肾毒性药物
本品应避免与其他有肾毒性的药物联合应用
肾毒性药物:
①抗生素:头孢拉定、庆大霉素、阿米卡星、万古霉素等
②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吲哚美辛、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等
③肿瘤的化疗药:顺铂、甲氨蝶岭、异环磷酰胺等
④中草药及其他:雷公藤、苍耳、含羞草、全蝎、蜈蚣、砒霜、朱砂、明矾等50余味中药
⑤其他一些可能导致肾脏损害:如免疫抑制剂他克莫司和环保素,部分造影剂(优维显、欧乃影)等。
氨基糖苷类药物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使用时累积耳毒性和肾毒性,合并用药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肾衰竭患者
氨基糖苷类药物: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等
髓袢利尿剂
本品与髓袢利尿剂联合使用时累积肾毒性和耳毒性,合并用药一 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肾衰竭患者
髓袢类利尿剂:呋塞米、托拉塞米、布美他尼等
其他骨髓抑制药物
合并用药时,用药剂量和周期必须非常谨慎地设计
其他有致呕吐作用的药物
合并用药时,呕吐频率增加
其他药物
合并用药时,必须警惕毒性的相加,特别是与有骨髓抑制或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时
活疫苗
与活疫苗同时使用会增加致死性系统性疫苗疾病的风险,因此不推荐免疫抑制的用药患者同时使用活疫苗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意大利Corden Pharma Latina S.P.A.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铂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的疗程开始必须与前一个疗程间隔4周和/或中性粒细胞至少2000/mm3以上,血小板至少 100,000/mm3 以上
2、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内科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且必须在有适当的治疗设施和治疗经验的医院内进行治疗
3、本品正常的使用频率不应该超过每月一次
肝肾功能
极高剂量的本品(高达单药推荐剂量的 5 倍或者更高)会导致肝肾功能严重异常,必须定期进行血细胞计数以及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也要定期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如果观察到骨髓抑制或肾功能或肝功能异常,应当停药
肌酐清除率低于 60mL/min 的患者中,卡铂肾脏和全身清除率会随肌酐清除率降低而降低,因此肌酐清除率<60mL/min 的患者中应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血液学毒性反应
注射本品可能会导致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和贫血,因此,在治疗前后应定期检查血象
胃肠道毒性
本品会导致恶心、呕吐,在以往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这些反应较为严重,特别是以往接受顺铂治疗的患者,预防性给予止呕剂和通过连续输注或连续 5 天用药延长本品的给药时间可以减轻恶心、呕吐发生的频度和严重程度
过敏反应
与其他铂类化合物相似,本品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在开始给药后数分钟 内发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以往接受铂剂治疗的患者中,过敏反应(包括过敏 性休克反应)的危险性增加
神经毒性反应
虽然外周神经毒性反应一般罕见而轻微,但在 65 岁以上患者中和/或以往接受顺 铂治疗的患者中其发生率升高
耳毒性
在卡铂治疗过程中已报告过听力缺陷,可能在儿童中更加明显,因此,推荐在这类人群中进行长期听力测定随访以及每年一次的听力测试,如果检 查出听力损失,则进行更加频繁的测试
注射部位反应
注射本品会发生注射部位反应,因有外渗可能,所以需要密切地监测注射部位有无渗出
疫苗
因为本品可能抑制正常防御机制,与活病毒疫苗联合使用可能增强疫苗病毒的复制和/或增加该疫苗的不良反应
生殖系统
由于本品有可能导致基因突变,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男、女患者均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由于本品可能降低男性的生殖力,如有生殖需求,可考虑提前保留精子用于以后生育
(以上内容参考自卡铂注射剂中文说明书 2022.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