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存在凝血因子VIII抑制物的A型血友病(先天性凝血因子VIII缺乏)成人和儿童患者的常规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出血或降低出血发生的频率。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血友病和/或出血疾病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如需用其他生物制品替换,应事先获得处方医师同意。
开始本品治疗前一天应中止旁路制剂治疗(例如:凝血酶原复合物,活化重组人凝血因子VII)(参见【注意事项】)。
推荐剂量最初4周的推荐剂量为3mg/kg每周一次(负荷剂量),随后为1.5mg/kg每周一次(维持剂量),通过皮下注射给药。
治疗过程中的剂量调整不建议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
遗漏用药如果没有在预定日期注射本品,则在下一个计划给药日期前尽快给药,然后恢复常规的每周给药计划。
不得增加剂量来弥补遗漏用药。
不良反应
由于各临床试验间差异很大,因此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比较,也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以下不良反应(ADR)根据一项随机试验(HAVEN1)、一项单臂试验(HAVEN2)和一项剂量探索试验的汇总数据总结。
共189例男性A型血友病患者接受至少一剂艾美赛珠单抗常规预防治疗,其中94例(50%)成年人患者(≥18岁),38例(20%)青少年患者(≥12~<18岁),55例(29%)儿童患者(≥2~<12岁),2例(1%)婴儿(1个月~<2岁)。
189例安全性人群中7例(4%)患者来自剂量探索试验的FVIII抑制物阴性患者。
所有研究的中位暴露时间为38周(范围:0.8~177.2周)。
在接受至少一剂艾美赛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发生率≥10%的最常见ADR是注射部位反应、头痛和关节痛。
临床试验中,共4例(2.1%)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患者因ADR(血栓性微血管病,皮肤坏死及浅表性血栓性静脉炎,注射部位反应)退出治疗。
下文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临床试验中接受艾美赛珠单抗治疗患者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各ADR的发生频率采用以下分类方式: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以及偶见(≥1/1,000至<1/100)。
详见药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艾美赛珠单抗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贮存方法
2 ℃ ~8 ℃ 避光贮存。请勿冷冻。请勿振摇
适用人群
成人,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艾美赛珠单抗尚未进行充分或对照良好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临床经验表明艾美赛珠单抗与aPCC之间存在药物相互作用(见【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项下临床试验)。
临床前实验提示,艾美赛珠单抗与rFVIIa或FVIII联合给药,可能引起血液高凝状态。
艾美赛珠单抗可增强凝血功能,因此治疗出血所需的凝血因子剂量可能低于未使用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时的剂量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美国Genentech
成分
活性成份:艾美赛珠单抗 艾美赛珠单抗是一种修饰的人源化 IgG4 单克隆抗体,通过重组 DNA
技术在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中制备,该抗体具有双特异性抗体结构,可桥接凝血因子 IXa 和凝血因子
X。赋形剂:L-精氨酸,L-组氨酸,L-天冬氨酸,泊洛沙姆 188
性状
无色至浅黄色液体,供皮下注射
注意事项
概述 为提高生物制品的可追溯性,应在患者档案中记明(或注明)药品的商品名和批号。
在医疗机构以外进行本品给药时,建议患者/照料者记录药品批号。
与艾美赛珠单抗和(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相关的血栓性微血管病
临床试验中,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同时,接受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aPCC)治疗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且平均累积用量˃100U/kg/24小时的患者中,观察到血栓性微血管病事件(TMA,参见【不良反应】项下临床试验)。
TMA事件的治疗包括支持性治疗,含或不含血浆置换和血液透析。
终止aPCC给药后一周即观察到TMA改善,与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综合征和典型TMA(如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中所观察到的常见临床病程不同(参见【不良反应】项下临床试验)。
尚无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凝血酶原复合物(PCC)治疗的临床经验。
基于两者的作用机制和艾美赛珠单抗与aPCC合用的临床经验,推测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PCC治疗也将增加受试者发生血栓性微血管病的风险。
对于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患者,同时给予aPCC/PCC时应监测TMA的发生。
如果临床症状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发生TMA,医生应立即终止aPCC/PCC使用,暂停艾美赛珠单抗治疗,并根据临床情况处理。
医生和患者/照料者应根据患者个人情况,在TMA完全缓解后权衡重新开始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获益和风险。
应尽可能避免在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aPCC或PCC治疗,如果无法避免,请参见下文旁路制剂给药的剂量推荐。
如果患者存在高TMA风险因素(例如TMA既往病史或家族史)或者正在接受已知为TMA风险因素的合并用药(例如环孢素、奎宁、他克莫司),接受本品预防治疗时应谨慎用药。
与艾美赛珠单抗和(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相关的血栓栓塞事件
临床试验中,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同时,接受aPCC治疗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且平均累积用量˃100U/kg/24小时的患者中,观察到血栓形成事件(参见【不良反应】项下临床试验)。
所有病例均无须抗凝治疗,这与常规血栓形成事件治疗方法不同。
终止aPCC治疗后,血栓形成事件即改善或缓解(参见【不良反应】项下临床试验)。
尚无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PCC治疗的临床经验,推测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PCC治疗也将增加受试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
对于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患者,同时给予aPCC/PCC时应监测血栓栓塞的发生。
如果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结果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发生血栓形成事件,医生应立即终止aPCC/PCC使用,暂停艾美赛珠单抗治疗,并根据临床情况处理。
医生和患者/照料者应根据患者个人情况,在血栓形成事件完全缓解后权衡重新开始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获益和风险。
应尽可能避免在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期间接受aPCC或PCC治疗,如果无法避免,请参见下文旁路制剂给药的剂量推荐。
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患者使用旁路制剂的指南 开始艾美赛珠单抗治疗前一天应终止旁路制剂治疗。
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前,应充分告知患者合并使用旁路制剂的可能性和风险。
如果需要在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同时使用旁路制剂,医生应与患者和/或照料者讨论所用旁路制剂的准确剂量和给药频次。
艾美赛珠单抗可增加患者凝血功能。
因此,需要的旁路制剂剂量可能低于未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时的剂量。
旁路制剂的剂量和治疗持续时间也取决于患者的出血部位、程度,以及临床状况。
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aPCC):除非没有其他治疗选择,否则应避免使用aPCC。
如果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的患者需要aPCC治疗,则起始剂量不得超过50U/kg,并应进行严密的实验室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肾功能、血小板计数和血栓相关检查)。
如果起始剂量50U/kg的aPCC无法控制出血,应在医学指导或监督下给予额外剂量的aPCC,但治疗最初24小时内aPCC总剂量不得超过100U/kg。
治疗最初24小时内,需要的aPCC剂量如果高于最大剂量100U/kg,主治医生必须仔细权衡TMA、血栓栓塞风险和出血风险。
凝血酶原复合物(PCC):目前在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环境中尚无艾美赛珠单抗与PCC合用的临床经验,应避免接受艾美赛珠单抗的患者同时接受PCC治疗。
如果PCC是患者唯一的可选择治疗,应前往专门的血友病治疗中心接受治疗,同时严密监测,注意有无血栓栓塞事件或血栓性微血管病的发生。
活化重组人FVII(rFVIIa):临床试验中,接受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患者仅使用rFVIIa,未观察到TMA或血栓形成事件。
终止艾美赛珠单抗预防治疗后,应该遵循旁路制剂给药的剂量指南至少6个月(参见【药代动力学】,清除)。
影响实验室凝血试验结果
艾美赛珠单抗可恢复缺失的活化凝血因子VIII(FVIIIa)的tenase辅因子活性,因此会影响基于内源性凝血途径的实验室检查,包括活化凝血时间(AC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测定结果,以及所有以aPTT为基础的测定结果,如一步法凝血因子VIII活性测定(参见下文表3)。
因此,接受艾美赛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不可以依据基于内源性凝血途径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监测艾美赛珠单抗活性、确定凝血因子替代治疗或抗凝剂剂量,或测定凝血因子VIII抑制物滴度。
受艾美赛珠单抗影响和不受艾美赛珠单抗影响的实验室检查参见下文表3。
详见药品说明书 显色法测定FVIII活性可采用人或牛凝血蛋白进行。
含人凝血因子的测定方法受艾美赛珠单抗影响,可能高估艾美赛珠单抗的临床止血效果。
相反,含牛凝血因子的测定方法对艾美赛珠单抗不敏感(未测到活性),可用于监测内源性或输注外源性FVIII的活性,或测定抗FVIII抑制物滴度。
存在FVIII抑制物的情况下,艾美赛珠单抗仍具有活性,所以在使用Bethesda凝血法测定FVIII抑制功能时,将产生假阴性结果。
因此,可以采用牛血清Bethesda显色法测定FVIII活性,该方法对艾美赛珠单抗不敏感。
由于艾美赛珠单抗的半衰期较长,以上对凝血试验结果的影响可能最长持续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参见【药代动力学】,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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