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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舒替尼的药物禁忌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2 09:44:58 阅读:91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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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舒替尼

博舒替尼 生产厂家:印度格伦马克制药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功能主治:是一种强效的蛋白激酶抑制剂。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1)推荐口服剂量为500mg,1次/日,进餐时服用,如果漏服的剂量超过12h,不需补服,则按预定时间下次服用。  (2)治疗8周未达到完全血液学反应或12周时未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且无3级及以上毒性反应者,应考虑剂量增加至600mg。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2.1肝转氨酶升高  如转氨酶升高≥正常(ULN)上限的5倍,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正常(ULN)上限的2.5倍,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用药。  如恢复时间超过4周,请停止用药。  如转氨酶升高≥正常(ULN)上限的3倍伴胆红素升高≥正常(ULN)上限的2倍,血清碱性磷酸酶<正常(ULN)上限的2倍,应停药。  2.2腹泻  如出现3-4级腹泻,应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1级,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用药。  2.3其他中、重度毒性反应  如临床需要可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后,再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如情况适宜,可考虑升高至500mg。  3.针对骨髓抑制的剂量调整  如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106/L,或血小板<50000×106/L,应暂停用药;如果2周内恢复,应以原剂量开始用药;如果2周后恢复,应降低100mg的剂量;如复发,再恢复后,再次降低100mg剂量(博舒替尼低于300mg的有效性尚未评价)。  4.CYP3A抑制剂  避免与本品同时使用强或中度CYP3A和/或P-gp抑制剂(如利托那韦、鲁那韦、地尔硫卓等)。  5.CYP3A诱导剂  避免与本品同时使用强或中度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等)。  6.肝功能不全  对于已存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损害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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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博舒替尼对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是禁用的。如果患者对博舒替尼的成分或类似药物过敏,那么使用该药可能会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等。在使用该药之前,医生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确保患者没有对博舒替尼的成分产生过敏反应。
  其次,博舒替尼会影响肝脏功能,因此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慎重使用。由于肝脏对博舒替尼的代谢和排泄起着重要作用,肝功能受损可能导致药物在体内积聚,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因此,患者如果患有较重的肝功能障碍、肝硬化等疾病,应当避免使用博舒替尼,或者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调整剂量。
博舒替尼  此外,博舒替尼还会对心血管系统产生影响。对于心脏病、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心肌缺血等患者,博舒替尼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加重、心动过缓等不适症状。因此,在使用该药物之前,患者应当接受心血管系统的评估,确保其心脏健康状态能够适应药物的作用。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还可能出现其他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疲倦、关节疼痛等。虽然这些反应通常是暂时的,但也会对患者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患者需要密切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及时向医生反馈任何不适症状,以便医生进行及时调整。
  总之,博舒替尼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的药物,但并不适合所有的患者。对于对该药成分过敏、肝功能损伤、心血管疾病存在的患者,需要特别慎重使用。在使用药物过程中,患者需要密切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遵循医生的建议,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